公司债务

公司解散清算,有过错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

作者:匿名 日期:2021/11/15

公司出现解散清算情形时怠于履行清算责任,过错股东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相关法条: 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>若干问题的规定(二)》第十八条第二款: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,导致公司主要财产、账册、重要文件等灭失,无法进行清算,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
举例: 

某公司因资不抵债,被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强制破产清算申请。强制清算案件办理过程中,因破产管理人无法接管到该公司的财产、账册、重要文件等,导致无法清算,最终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。后债权人以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,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未能清偿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股东负有妥善保管公司主要财产、账册、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清算的义务,股东在强制清算过程中未提供上述材料,导致无法进行清算,故股东应承担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。

行为警示: 

在股东可以对公司实施控制或参与日常经营的前提下,需要做到如下几点: 

1、保管好公司财务资料 

所有的公司都需要建立完备的财务会计制度,从而记录公司经营、盈亏、资产情况,如果公司的财务资料被故意隐藏、丢失,那么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,公司的资产情况就无法核算,清算程序就无法完成,对此负有过错责任的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 

2、公司具备解散、清算条件时及时办理清算、注销手续 

现在有很多“僵尸”公司,实际上这些公司蕴藏的巨大风险,如果这些公司不再经营,或者已经具备解散清算条件,那么建议及时进行清算、办理注销手续,否则将对股东、法定代表人造成不良影响。而且时间越久,相关财务资料丢失的风险也就越大,更容易导致过错股东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